南京市民賈師傅(化姓)去年七月遇到一件糟心事。炎炎夏日,賈師傅去門口超市買了一箱啤酒消暑,一天,他拿著開瓶器正開啟瓶蓋時,酒瓶突然爆裂,碎片劃傷了賈師傅的手掌。賈師傅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後獲賠,廠商賠償他8萬元。通訊員 陸妍
  揚子晚報記者 邢媛媛
  56歲的賈師傅是南京六合區的市民,他一到夏日就會搬回整箱的啤酒消暑。去年7月一天,賈師傅拿出一瓶啤酒,左手握緊瓶身,右手拿著開瓶器,正當他開啟瓶蓋時,突然手中酒瓶猛烈一震,伴隨一聲巨響,瓶身炸成碎片,賈師傅的左手手掌鮮血直流,醫院診斷為:左手肌腱裂傷,軟組織挫裂。賈師傅住院一周才出院,可這事還沒完,過了一個月,賈師傅再次入院進行恢復手術,可即便做了手術,賈師傅的手部功能也只是基本恢復,經鑒定,他的手部傷情已構成十級傷殘。
  賈師傅把啤酒生產商告上了法院,要求索賠,損失包括醫療費、住院補助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此前,啤酒廠商也前去看望了賈師傅,得知被告,生產商辯稱:之前被派去處理此事的職員,發現瓶壁有一個外力的撞擊點,啤酒是自爆還是外力作用還需要進一步鑒定。廠商當庭承諾,如果是產品責任,那廠家按賈師傅訴請賠償。但由於“肇事”的啤酒瓶已經找不到了,因此無法進行鑒定。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賈師傅提交了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手上的傷是啤酒瓶爆炸造成的,而啤酒廠商拿不出證據來反駁。據此,法院認定,現有證據證明是因酒瓶存在缺陷造成了賈師傅受傷的,啤酒生產者應承擔侵權責任,損失數額酌定為8萬元。
  法院在確定誤工費時,沒有按賈師傅自己提供的每日收入518元的標準計算,而是採用了賈師傅所在的運輸業上一年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按一天116元算,除去誤工費重新計入,賈師傅訴請的其他損失都獲支持。  (原標題:開啤酒時酒瓶突然爆裂 手掌十級傷殘,廠商賠了8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w88vwyga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