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利用ECFA助馬政府穩定政局 (台灣時報 社論 2010.2.8)│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能助藍營穩定政權。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一場演講中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中「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計算方式,用稅則計算對台灣有利,用貿易總額對大陸有利,我方則希望賣房子按稅則來計算。 此項資訊相當重要,它顯示「兩岸經濟協議」中的利益分配方式涉及雙方「議價談判」的結果,而談判的結局,又是雙方依賴「議價籌碼」攻防折衝的結果。一般貿易理論認為在自由貿易之下參與者都能夠分享利得,但是分配的結果如何,卻是由彼此的議價能力來決定。因此,沒有人能夠事先肯定地預測諮商談判的結果。而這正好是檢視北京對台灣是否真正具有「善意」,貸款讓兩岸關係朝向對雙方有利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我們呼籲北京當局,若要爭取台灣民心,支持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也就是「寄希望於台灣同胞」的話,就必須把握機會、釋放善意,以免「口惠而實不至」、擴大雙方矛盾和政治裂痕﹗ 所謂「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比例,源自於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規範中的第二十四條對「區域貿易協定」的「自由貿易協定」規範。它允許會員設計裝潢們彼此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作為世貿組織「非歧視原則」(或稱「最惠國待遇」)的一種例外,但必須將此協定涵蓋「顯著地所有貿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也不能因此提高對其他會員的貿易障礙。條文中也允許可以提出一個「過渡性協議」,但整個自由貿易時程必須於十年內完成。 這個規範條文中的「過渡性協議」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法理基礎,信用貸款而且在東協和中國的貿易協議中已經使用。當時還及早提出了涵蓋「調和關稅」體系中的第一到第八章(農漁產品)、約百分之五的商品貿易內容作為「早期收穫計畫」提早自由貿易的內涵,來爭取雙方的國內支持。這次,海峽兩岸為了解決台灣石化、紡織、機械、汽車零組件等貨品,面對東協和中國貿易協議完成降稅所帶來的出口競爭壓力,找出了將其列入「架構協議」中的「早期收穫計賣屋畫」清單,可說是避免往後「商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將曠日費時的巧門。 然而,雙方競爭力強、希望被列入「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的產業∕產品,提早以免關稅待遇來搶佔對方市場的,當然不只上述那些項目,例如台灣許多服務業項目就希望一起列入,因此必須設定一個限度,以免項目過多、談判複雜而無法達成「早期」收穫。而世界貿易組織的規範並未對此種細節加以術後面膜規範,自然就成為雙方諮商的內容。 假設目前的貿易項目為一萬項,當設定涵蓋於「早收」的範圍為「項目」的百分之五時,就有五百項產品可以入列。由於台灣出口到對岸的產品相當集中,百分之五的項目可以涵蓋遠遠超過百分之五的「出口量」(或「貿易量」),這樣的免關稅對於台灣出口的促進效果自然會大於以「出口量」(或「貿易量」)來設定所造成的促進效果。反之,若以貿永慶房屋易量(或出口量)來設定範圍的話,對雙方就相當公平,台灣無法享有立即的「相對好處」。 然而,這種效果都是所謂的「靜態效果」或「短期效果」,只要時間一拉長,對誰比較有利,就要看雙方在那些被涵蓋於「早期收穫計畫」的產業∕產品中,生產效率提升的相對速度,有能力較快提升競爭力者就能夠隨著時間勝出。 因此在短期內,「早期收穫計畫」範圍的計算方式或許有所謂的「融資比較利益」,但長期來看其意義不大,端看雙方彼此今後的表現。然而,作為談判結果的「業績」來對國人交代,當然會有其意義。而這種計算上的「比較利益」,與其提供國內較無簽署爭議的北京,當然是給爭議較大的台北,要來得好。而且以經濟規模來說,中國遠大於台灣,給台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優惠」,對北京而言根本不是任何問題,但對台灣的政治、經濟效果,卻可以是相當顯關鍵字廣告著﹗ 如果中國政府明智,「早期收穫計畫」的範圍計算方式,乃至於未來的談判互動模式,正是表現出泱泱大國之風、爭取台灣民心的契機,如果連這麼一點小利小惠都要和台灣計較,想要爭取台灣未來認同「祖國」,豈僅是緣木求魚,恐怕會是癡人說夢、毫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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